2月27日上午,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张德秦等13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一案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7年以来被告人张德秦、李坤、郭宽浩、陶智新、许峰等人,以成立网络公司,雇佣人员电话联系被害人,诱导被害人注册“全网直达平台”、“海外端口认证”、“全网保护程序”、“互联网经营许可证”等证书,骗取高额注册费用的方式,实施诈骗犯罪。其中被告人张德秦、李坤参与诈骗金额159.9万元,被告人郭宽浩参与诈骗金额95万元,被告人陶智新、许峰参与诈骗金额358.8万元,其余多名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不等。
公诉机关认为,各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。被告人张德秦、李坤、郭宽浩、陶智新、许峰为共同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,依法应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。
庭审中,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,充分听取了控、辩双方有关犯罪事实、罪名认定、量刑情节的意见。因案件涉案人数众多,案情较为复杂,案件没有当庭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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